曲征:带狗上公交,确实“理亏”
作者:曲征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82路驾驶员陈师傅开公交车有五六个年头了。7日晚,他头一次遇到了带狗上公交车不听劝阻,还死活不下车的男乘客。这名男乘客说,“狗是送给媳妇的三八节礼物”。无奈之下,陈师傅拨打了电话报警。(3月9日齐鲁晚报)
按照规定,乘客是不能携带宠物狗上公交车的,原因很简单,公交车上空间狭小,人员众多,在这样陌生的环境,谁也不能保证宠物狗能够规规矩矩不惹事生非,平时看上去很温顺的宠物,在乘客拥挤、嘈杂不堪的公交车上,说不定也会“兽性大发”,咬伤乘客。此外,禁止宠物狗上车,还有保障公交车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等方面的考量。
也因此,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32条规定,不得携带宠物或者易污染、损伤他人的物品乘车。而实际上,不只是济南,许多省市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都规定,乘客不能携带宠物上车,不管是宠物狗还是宠物猫,也不管宠物是大还是小,都不能被带上公交车。而有些城市,比如广州市,2006年就出台规定,对于带宠物狗上公交车的乘客,将罚款500元。
市民饲养宠物,是其个人的一种爱好,市民有这种权利,但是享受这种权利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其他人的生活与工作。而带宠物狗上车,显然就侵犯了其他乘客的权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旦出现宠物伤人事件,带宠物上车的乘客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不仅经济上受损失,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笔者建议,市民若带宠物出门,最好打车或开私家车而不要乘公交车。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曲征:委员“互呛”不是坏事
邱若愚:基层年轻干部要扎得下根、接得住地气
【两会热评】建议“阳光”补课不如力促禁令
李云勇:春节假延至元宵不可行
李忠卿:变态的同学聚会,不参加也罢
“天价学区房”是诉求公平教育的反光镜
高校在媒体眼里只剩美女和神菜了?
剔除农村的“不健康表演”需标本兼治
扶贫脱贫是硬任务”成最暖民心的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