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大学生负债跳楼谁之过?
作者:侯文学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日前,郑州市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一名在校大学生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还,在山东青岛跳楼自杀。(3月16日海外网)
这一悲剧的发生,令人唏嘘不已,而其中的教训更为深刻。
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大学生,因背负上百万的债务无力偿还以死相赎,确实可惜。但就此事而言,悲剧是本人酿就的,换言之之,即主要责任在自己。这是因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并无收入来源,学习和生活费用要靠家长提供,花钱不能大手大脚,而这位郑姓班长却毫无节制,乃至通过网络上的在校生信用贷款平台,以同学的名义贷款数十万元,最终因债务缠身无法偿还而自杀。这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不仅使自己陷入了困境,而且给同学们带来无尽的烦恼。
造成这一悲剧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网络贷款平台。现如今校园信用贷款风靡。这些网上借款平台把客户瞄准学生,且对于这一群体无节制地提供贷款,无疑是在帮倒忙,不设贷款上限更是一个错误。因为学生偿还能力有限,甚至不具备偿还能力,风险无疑是很大的。从贷款办理流程看,操作也很不规范,不需要任何抵押动动手指就能借到钱,且无须本人亲自办理就能办成。小郑一位室友“被贷款”11万元,网上跟他有关的不少借款,签字和照片都不是本人的,可这些贷款最后却都被成功受理。网络贷款平台不仅坑了大学生,也给自身的经营带来风险。
造成这一悲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校园管理和金融监管不到位。当然,从学校的角度看,因为学生办理信用卡或从网上借款,完全是私下进行的,学校管理起来十分困难,但至少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教育他们不能靠贷款乱花钱,还要教育学生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照片、手机号码等和人资料信息,不能被别人盗用。从金融监管部门看,对网络贷款这一新兴的金融业务,要及时制定法规加以规范,还要纳入监管范畴,以防止出现金融风险,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关乎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但愿金融和互联网监管部门能够把管理的触角深入到金融和网络领域,高校则需要予以配合,不能再让大学生因无法摆脱债务而以死相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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