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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超: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叫好

2016-09-30 08:46:4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自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本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

  作者:刘建超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9月29日 人民网)

  自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本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更严的公务接待“禁酒令”。

  过去有句老话叫,无酒不成席,有些地方就一直对这一观念深信不疑,认为“礼多人不怪”并将其带到公务上,形成了“酒桌办公”的怪现象,而正因此所引发的许多闹剧却饱受诟病,这种“酒桌谈事”、“权酒文化”借酒桌“灌晕”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折射出的是不良的作风,严重的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借公款饮酒招待的行为,更是喝掉了民心。

  酒桌上喝酒,接待者为了应酬,为了“办成事”,常常抱着“豁出去”的心态,不仅对自己身体百害而无一益,更是让自己喝到根本就无法工作的地步,甚至是失态。在长期的应酬中一些干部价值观、人生观日益扭曲,为官准则甚至做人底线一再丧失,更有甚者试图在中间暗藏权力寻租链条,进而滋生腐败。

  “禁酒令”的发布并不鲜见,特别是随着中央和地方持续开展改进作风的各项活动,公款吃喝特别是饮酒之风得到了大力整治。但有些地方的“高压线”意识却不强,常常借助跑项目、要资金等理由使得“酒桌办事”依然若隐若现,要么顶风作案,要么打“擦边球”。

  要想真正戒掉“办公酒瘾”,除了需要更严的“禁酒令”为干部们念好“紧箍咒”以及加强监督和严厉惩处外,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要起到带头表率作用,摒弃以往的认为不喝酒就不显尊重、不显热情、就办不成事的迂腐偏见,自觉回归行政管理体制的正式沟通方式。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从被动适应到主动遵守,逐渐养成良好风气,才能逐渐戒掉“公务酒瘾”,时刻在工作中保持清醒,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赢得群众的满意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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