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露:法院拍卖的公信力
作者:韩露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法院拍卖房子、二手车都不新鲜了,现在连假包也能拍卖了。”20日下午,张晓(化名)向北青报记者提供了一张截图。截图内容显示,河南宜阳县人民法院贴出了一张正在进行的、“变卖”被扣押的“高仿LV包”的公告。(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法院在执法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到经济案件,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对某些老赖的物品强制查封、没收,再通过拍卖方式回笼资金,货位国家挽回损失,或直接发还给受害者。
应该说,法院采取的措施无疑是深得人心的,同样也是公平公正的,因为是执法部门,相信法院不会越界操作、违规操作,抑或知法犯法。可是,我们的愿望还是落空了,河南宜阳县人民法院对外拍卖高仿的皮包,尽管没有隐瞒真相,但如此公开、高调地拍卖假货,还是让我们感到震惊与不解。
高仿包属于三无产品,这样的假货不能随便买卖,有关主管部门乃至警方一旦掌握证据,必然会严厉追究与查办。法院明知是假包,却堂而皇之地公开拍卖,是一种变相支持、纵容假货在市场流通的行为,对此,老百姓是不会满意的。
打击制假、卖假是警方的职能,对于被查扣的假包,本应就地销毁,或者回炉重新加工,变高仿为真品,让假货无处藏身,如此才是应有之义。从某种程度上说,法院拍卖的不是假包,而是政府的公信力,如果警方对假货不持立场,任性地拍卖这样的假货,今后还能指望你们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吗?天知道河南宜阳县人民法院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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