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闯:行政新规出台须用法律把把脉
作者:张闯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一则贵州出台的“酒席新规”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眼看春节临近,“移风易俗”的新规竟没能成为节前的“一股清流”,反而成为大家吐槽诟病的谈资。“中国网事”记者发现,日前一些地方出台严控大操大办的“酒席新规”,引来不少网民质疑,如何避免权力“越界”、执行“走样”,也引起了许多专家的反思。(1月20日新华社)
之前有报道称,河北邯郸磁县258个村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定了有关婚丧的村民村规;山东邹城市石墙镇张楼村早在十年前就开始提倡村民节俭办理红白事,目前已有80%的村民签订了移风易俗承诺书,婚丧嫁娶等事宜简办。在这些信息基础上看贵州的“酒席新规”,并不显得突兀,但让人越发难以忍受。与“酒席新规”相对照的是,有的地方下发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令”。“红头文件”涉及的权力范围之大,让人发楞。
政府出台“红头文件”,应当有一个流程。从被吐槽的“酒席新规”等“红头文件”看,草率、任性的痕迹十分明显。这些“红头文件”经不起公众的推敲,说明规定出台者对民意了解甚少,不知道群众想什么;这些“红头文件”一旦被热议吐槽,立即紧急叫停,或改口称规定仅限于党政干部,说明规定出台者缺乏缜密的酝酿;这些“红头文件”内容涉及的范围较宽,甚至超出了法律,说明规定出台没有经过法律专家把关,缺少法律支撑。
出台行政新规,法律把脉是个必经程序。法律规定是检验“红头文件”是否权威、可行的关键要素,也是不能绕过的重要环节。用法律审视“酒席新规”,不能得出“酒席新规”就是权力越界极差范例的结论。“法无授权不可为”。大操大办、大吃大喝的确有待改变,但是,法治时代的法治政府,出台“红头文件”不过“脑子”也就罢了,超越法律范围,将号召、提倡的内容转变为强制执行的“硬性规定”,就简单粗暴了。
贵州的“酒席新规”并非“红头文件”受公众吐槽的首例,肯定也不可能是终结。行政部门出台“红头文件”,应从中受到启发,并举一反三。譬如,规定出台前,应先调查走访,结合其他地方的做法,提出初步意见;规定成文后,应由各个方面专家组成的小组审查,提出修改或否定意见,还可以给规定一个“缓冲期”,规定不立即施行,看看公众的反应。这样,经过法律、群众等方面的把脉,规定才不会面临“短命”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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