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小贪不算贪”的说法很可怕
作者:宋国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提起贪官污吏,那自然是人人痛恨。可你有没有发现,也许是近年来打掉的打老虎和小官巨贪太多,不少网友的“胃口”也越来越大。网络上常常可以看到诸如“才贪几百万啊,不算贪”之类的言论,似乎只有达到亿元“小目标”的巨贪才能入大家的“法眼”,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
贪腐受贿,涉案金额固然重要,但最核心的还是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只要伸了手,哪怕千元百元十元也是我们不能接受和容忍的。数额巨大的贪腐行为令人痛恨,但所谓的“贪点零花钱”似的受贿行为同样罪不可恕,这是原则性问题,不能够打一分一毫的折扣。拿一块钱是贪,拿一亿元也是贪,本质上并没有多少不同,都不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声讨。
更可笑的是,网络上还有一些人说一些怪话,称那些贪腐金额十数万元的蛀虫是难得的“清官”。这自然是在跟那些贪腐几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硕鼠们做比较,但这种比较实在太没有道理。按照这种逻辑,岂不是默认贪腐成了“常态”?若是按这种说法,莫非“清官”成了矬子里拔大个?如果纵容这种心态和声音的发酵,岂不是要给贪官污吏们一个“合理”的“贪污尺度”?岂不是在告诉贪腐者,只要控制金额和数量,就可以相安无事?
事实上,这就和打老虎也不能忘了拍苍蝇一样,肃清巨贪巨腐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那些小贪小腐。绝不能因为金额不大罪行不深就对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许多巨贪巨腐也是从小贪小腐一步步走来的。更何况,巨贪巨腐者毕竟数量有限,但要是对小贪小腐掉以轻心,焉知不会量变最终导致质变?你贪点我贪点,加在一起就是了不得的损失和罪恶了,蝼蚁成千上万后,危险性并不输于巨鳄和猛兽。
小贪不算贪,这种错误思想必须痛加批判。普通人若抱这种思想,就是对贪腐犯罪的纵容和包庇;公职人员若有这种思想,就离违法乱纪锒铛入狱不远了;老年人若有这种思想,恐怕难逃晚节不保的厄运;年轻人若有这种思想,势必会走上一条歪路。
我们必须明确,贪就是贪,腐就是腐,不分大小,不论多少。在反腐肃贪工作中,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没有中间的灰色地带,也没有什么缓冲区域。这才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任,也是对那些廉洁奉公的公职人员最好的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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