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良:景区不可过度商业化
作者:袁文良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9月21日的《工人日报》转引《法治日报》的报道称:今年暑期有很多旅客投诉景区过度商业化的问题,包括景区内购物场所数量较多、面积较大、经营秩序欠佳;商业街过长、景观质量差、普遍存在不明码标价、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人们的出行体验。
我们应该承认,景区内适度设置一些商业网点,出售具有景区特色和文化内涵的纪念品,有利于景区在开发的同时加强对景区原貌的保护,实现景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然而,如果景景有商店,步步见门市,使休闲场所变身为集贸市场,名胜这处变身为特色商店,自然会给游客留下“层层收费”“步步交钱”的感觉,令游客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体验大打折扣。所以,对景区过度产,精制问题,各地要从全域旅游的目标出发,下决心予以整治,千万不能让过度的商业化和与景区毫不相干的门店破坏景区的原貌和风情,弱化景区的独特性和文化传统色彩。
首先,政府的发展改革、文化旅游等部门要联合组织相关人员对当地各类景区内的商业网点进行摸排,并根据景区的发展历史、文化底蕴、经营主题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商业网点,明确各自门店的经营范围、经营商品、经营价格等,杜绝“千景同景”“千店一面”及满目皆商、恶性竞争现象的发生。
其次,各类景区要认识到景区的建设发展涉及到交通、安全、卫生、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要看到当地经济发展的“大帐本”,从而约束商业冲动、呵护文化传承,自觉取缔那些漂游兵式的售货摊点,并在挖掘景区历史、增加文化价值、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以全面满足游客的全方位体验需求。
再次,相关的执法部门要不断地进行联合检查,指导景区尽最大努力为游客提供全过程、全时空的体验产品,提高景区的美誉度。同时,要对那些在景区内“圈地收费”、私设景点项目“额外收费”、与商户暗地合作“提高价格”等行为坚决查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对相关责任人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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